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性的意见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为切实解决省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投向固化、使用碎片化、分配行政化、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集中财力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四两拨千斤
”的放大作用,增加有效供给,提高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坚持突出重点,形成资金合力要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年度重点工作,推进资金统筹使用,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 “瓶颈
”和关键性问题,对标、把准、不跑偏,防止资金投向固化、资金使用散碎化。(一)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紧围绕
“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以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为核心,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激发消费需求,创造有效供给,推进经济增长,增强持续增长动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优势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设施农业建设、优质农产品市场营销促销、农业产业化和适度规模经营,完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要向实体经济发力、聚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向示范引领效果好、拉动作用强、社会效益明显、成长快的项目倾斜,向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倾斜,向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公益性领域倾斜,推进国企改革和服务业攻坚。(二)着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对标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发展战略和部署,改变资金分配项目求全、覆盖面求广的传统做法,遵循产业发展规律,聚焦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集中资金解决产业发展的短板和突出问题,解决制约制造业转型升级的
“瓶颈
”问题。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信息服务业、金融保险业、旅游业等服务业加快发展。加大对新兴产业和高成长性潜力项目的支持,引导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方面的投入,推动产业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相结合。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不断成长壮大,引导小微企业入规入统,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经济发展的新动能、新增量,提升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能力。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向涉农企业、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大投入,缓解民营经济和
“三农
”融资难问题。着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的事权和支出责任,以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为核心,加大公益性、公共性、基础性的安全生产建设项目投入。(三)着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R&D投入比重作为企业获取科技创新资金支持的必要条件和重要因素,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要集中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双创平台建设,支持方向清、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项目。要进一步完善人才奖励激励政策,重点向有突出贡献的高端人才倾斜,向经济发展急需的紧缺高端人才倾斜,向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等发展前景好的项目倾斜,向成果省内易转化、经济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倾斜,以大学生双创工程、农民工返乡创业工程、创业孵化基地、职业技能实训基地、企业双创平台、双创示范基地等为重点,以市场就业需求为导向,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强校企合作,着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群体创业就业。(四)着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开发开放。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级示范城镇、扩权强镇、生态城镇、特色城镇等建设项目倾斜,加强重大项目谋划,引导体制机制创新,推进先行先试示范试点。深入实施长吉图先导区战略,推进向东向南两翼并进,支持互联互通物流大通道和国家级、省级重要开发开放平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开发区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转型升级、差异化发展,发挥开发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的作用,引领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省内企业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合作,促进跨境电商新方式的广泛应用,促进外经贸结构调整,培育外贸竞争新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注重工作实效,宣传推广吉林。(五)着力改善民生。聚焦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急所需,着力支持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产生活细节问题。着力支持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应对气候变化、秸秆综合利用等方面,突出水体、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以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重点,着重解决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等关键问题。要以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的新农村为目标,着力支持解决农村生产、生活、文化、卫生、环境、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推进脱贫攻坚。支持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良种繁育推广,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畜禽产品。支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园区建设,有针对性地加大市场整顿、专项打假、举报奖励和媒体宣传方面的投入,强化监管的震慑作用。二、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有效使用要针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和难点,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化 “小钱 ”为 “大钱 ”,化 “零钱 ”为 “整钱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增加有效供给,向培育发展新动能发力、聚力。(六)着力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要不断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政策制定、资金扶持、营造环境等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财政扶持产业发展的可持续。要创新资金支持方式,根据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企业特点,减少直接补助,加大间接投入,完善专项资金的支出政策和机制设计,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四两拨千斤 ”的作用,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加大投入,促进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不断成长壮大。(七)着力构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提升财政专项资金配置能力和水平,着力推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财政资金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不断优化重点领域贷款贴息、风险补偿、“银政企保
”、股权投资等市场化运作模式,放大财政资金的撬动效果,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对于竞争性领域专项,原则上以贴息为主,并逐步加大股权投资、基金投入等市场化运作力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投入引导撬动作用,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对于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专项,要引入竞争机制,更多地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向社会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模式,最大限度地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实现政府与市场作用有效结合。对城市供水、垃圾处理等具有稳定收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原则上通过PPP模式支持。对于确需通过行政方式分配的专项,要事前明确补助机制,引入第三方评审机制,采取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事中或事后奖励激励方式,充分调动补助对象的积极性。(八)着力调动市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分配给市县的专项资金,除重大投资项目等须实行项目法分配外,原则上采取因素法分配切块下达,与工作绩效考核挂钩、与资金使用效果挂钩,将切块资金具体分配权、项目确定权交给市县,充分发挥市县的积极性和区域管理优势。专项资金要按规定时限提前下达市县,并列入市县政府年度预算,保证项目尽早实施,及时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修改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或对市县予以必要授权,允许市县政府在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先行先试。市县政府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科目用途的基础上,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结合本级安排的相关资金,加大统筹力度,将支持方向相同、扶持领域相关的专项资金整合使用。三、强化组织实施,保障措施落实要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坚持清单管理,明晰部门职责,推进资金统筹,强化绩效考核,有效解决投向固化、使用碎片化、分配行政化等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精准高效、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管理机制。(九)完善制度,强化统筹。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切实改进创新资金管理,提升资金的功效和放大作用,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侧重资金使用绩效监管,省级财政部门侧重资金执行效率监管。进一步整合专项资金,推进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资金统筹使用。多个部门共同管理的资金,要明确一个牵头部门,制定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统筹使用和分配,不得按部门内设机构进行切块管理。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安排资金预算,认真做好资金使用规划和项目储备,及时下达拨付资金,提高预算执行效率。省级专项资金严禁用于补充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等经常性支出,以及楼堂馆所等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建设支出,对确需安排的重大课题研究项目经费要从严控制。资金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上报省政府的省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方案,由分管资金主管部门的副省长和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省长审定后,核报省长审批。(十)清单管理,公开透明。要扎紧制度的 “笼子
”,推进信息公开,防范资金分配使用过程中的廉政风险问题。继续做好财政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工作,严控新增设专项资金,防止财政资金 “碎片化
”.除涉密信息外,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申报指南、分配结果等信息,要全部通过省财政厅网站和省政府政务服务网及时向社会公开,便于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进一步提升涉企资金的透明度,资金正式分配下达前要向社会公示。(十一)花钱问效,低效问责。加强绩效管理,增强成本效益意识,做到资金使用有目标、使用过程有监控、项目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将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绩效考核列入部门重点工作,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和监督。积极引入第三方考核评价力量,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的机制和专项资金评估退出机制,偏离目标、使用散碎的及时收回,资金使用绩效低下的相应减少或不安排下年度资金,并约谈问责部门负责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部门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工作配合,健全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抓好各项相关工作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牢固树立资金使用精准有效意识,切实管好、用好省级专项资金,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