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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资产评估协会2013年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提高我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巩固以前年度检查结果,促进机构做优、做强、做大,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3]40号)和中评协关于发布《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3]57号)及《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的要求,省财政厅和省评协联合开展了以执业质量检查为核心、重点开展“回头看”的检查工作,组织全省77家资产评估机构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自检、自纠工作,并在各评估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采取20%比例随机抽查方式,对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等15家资产评估机构2012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目前检查工作已结束,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按照财政部和中评协的要求,我省成立了2013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吉林省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今年是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第二轮回第二批次检查。为了使这次评估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得到更好落实,我会与厅国资处领导积极沟通、认真磋商,结合我省评估机构局部集中的分布特点及参考上一年检查情况,在全省资产评估机构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3:4:3的大中小资产评估机构参考比例,随机抽取15家资产评估机构,其中:涉诉机构和复检机构占25%,新设立机构占25%。重点是对检查过的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整改计划的落实情况,有没有旧病复发,又出现了什么新问题,为今后资产评估行业质量检查提供新思路、新做法、新经验。 检查组索取了机构简介、营业执照、评估资格证书等有关资料及评估机构情况表、2006年至2011年发文登记本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名单等电子文档。被检查机构在2012年共出具报告597份,检查组抽取报告133份,占被检查机构出具报告总数的22.27%,涉检注册资产评估师142人。另外,还专项检查了15家评估机构2012年度评估收入及行业自律公约执行情况。同时,按规定要求,检查组对抽检的55份资产评估报告的工作底稿规范性和完备性、评估报告内容规范性及完备性进行了检查打分,其中:企业价值评估报告14份,占抽检报告总数的25%;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份,占抽检报告总数的2%;单项资产或资产组合评估报告40份,占抽检报告总数的73%。在本次抽检的55份评估报告中,得分在80分及以上3份,占抽检报告总数的5.45%;得分在70分---80分(不含80分)的8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4.55%;得分在60分---70分(不含70分)的41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74.55 %;得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3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5.45%。 二、被检查机构的执业情况 (一)做得好的方面: 通过今年对15家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大部分资产评估机构的整体评估业务质量、执业能力较前几年有了明显的提升,评估业务领域有所拓宽,主要表现在: 1、执行评估准则的意识增强。机构及执业评估师对准则的学习和执行力度逐步加强,现场勘查过程比较细致、勘查痕迹留存较多,评估资料收集的也比较全面,评估基本方法和参数的选用趋向合理,评定估算过程较为严谨,测算依据性较为合理,尤其是房屋建筑物类资产评估过程中重置成本的测算较为细致,土地使用权评估中基本能够区分不同权属类别土地使用权,采取适用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报告中增加了价值类型及定义、评估方法实用性分析和披露事项等。 2、基本评估程序得到较好履行,工作底稿编制的规范性和完备性较以前年度有了大幅提高。评估底稿现场勘查记录较为细致,重置成本取价依据及地价资料搜集较为详细,能够将取价依据归档于底稿之中。评估工作底稿编制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日趋完善,机构评估工作底稿的版本与资产评估准则衔接性较好,能够自动分类归档,装订较规范,顺序有致,便于翻阅查找。 3、评估准则要求披露的基本内容规范。评估报告的内容、表述及信息披露更加充分,对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的表述部分较全面,评估报告形式上也体现了重要素、轻形式的特点。 (二)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检查中发现,大部分的评估机构风险意识较强,内部管理相对比较完善,能够规范执业,但由于近几年资产评估行业整体数量发展过快、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以及评估师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和执业能力提高还跟不上客观需要等多种原因,依然有一些机构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资产评估机构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评估机构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未落到实处。检查中经常发现,评估机构虽建立了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但未起到控制质量的效果。评估主要凭执业人员自身执业经验,出现很多低级错误。 (2)机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状况依然存在。评估机构负责人对从业人员培训重视程度不够,只干活要效益,在培训和资料购置方面的投入很少,直接影响了评估行业人员素质提升。 2、评估报告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资产评估师对新准则的学习、理解还是不深不透,执行评估程序不是不到位,就是越位或错位,评估报告结构内容不完整,不准确。更有甚者还沿用老格式。比如,报告要素缺项,缺价值类型或评估假设,书写不对或根本就缺项,特别是对评估目的撰写很不确切、简练,要不就是写了很多也没说明白评估目的,甚至写错了,基本功有待提高。 (2)评估对象和范围描述不完整不清晰。有的单项评估项目的评估报告中,存在评估对象表述错误,且未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有的没有具体描述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通常包括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等,未披露评估对象是流通股还是非流通股以及股权分布状况和股东持股比例;有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中,没有表述对企业价值影响较大的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的法律权属状况、经济状况和物理状况。 (3)缺少评估程序运用实施过程或描述不全面。有的报告缺少评估方法运用实施过程,如计算过程、重要参数的获取来源和形成过程等,或计算公式错误,缺少采用各种信息、数据、演算推导的思路与过程,有的报告中对于评估方法的运用过程叙述的过于简略,仅列出一个公式,未给使用者提供必要的信息使其合理理解报告, (4)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评估结论的说明撰写还存在不规范,不确切的现象。 (5)特别事项说明披露理解的不全面、不完整、不深刻。该披露的不披露,不该披露的写一大堆。 3、工作底稿方面存在问题 (1)没有按《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要求程序去编制工作底稿。检查中发现有些评估机构的管理类或操作类工作底稿分类很乱;特别是操作类工作底稿缺乏重要标的物(房屋、设备)的重要信息,给评估结论的科学性埋下了极大隐患。特别是查实标的物的位置、重要合同、数量、质量的工作痕迹没有记录、少有记录;有的是错误的记录现象时有发生。 (2)现场调查流于形式,评估程序执行不到位。被检查底稿中体现其选择的与评估项目相适应的现场调查方式不充分,底稿中缺少存货的监盘、房屋建筑物的现场勘查、土地状况的调查、往来款项的询证、核对等资料,收益法资料缺少与相关人员必要的访谈记录,缺少经营和会计核算查阅记录,缺少现场调查受到客观限制时采取的其他适用方法和记录等,有的评估项目现场勘察痕迹没在底稿中体现。 (3)支持评估结论的评估资料不完备。被检工作底稿中收集的评估资料不充分,有的缺少有关企业现状的资料、有关企业发展前景的资料;有的缺少被评估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人力资源、核心技术、研发状况、销售网络、特许经营权、管理层构成等经营管理状况等资料;有的缺少了解企业的税务政策及税收优惠政策资料、财务预测信息资料等;有的缺少被评估企业相关资产的产权权属证明文件;有的缺少可能影响被评估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被评估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状况及发展前景、资本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的有关信息;有的缺少询价记录和定价依据;有的缺少委托方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溢余资产情况说明等。 (4)有些特殊项目或专业技能很强的项目没有去请专家或与有关专家请教,这类项目不去请专家,容易造成风险。 (5)工作底稿应有的业务约定书、工作计划没有按准则要求制定;业务约定书和工作计划随意性较大,不少没有负责人签字。 (6)存档的工作报告有些机构认为不重要,而没有法人签字也没有评估师签字;还有的缺少现场调查资料、询价资料评定估算过程资料及收益法分析资料不全,且归档工作底稿没有编制索引号和顺序编号,一致性较差。 三、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1、自查、自纠不细 自查中仍发现可完备、补充的工作底稿及相关会计资料存在缺失或错误信息,在自查中未做出及时相应改正,签字资产评估师或机构负责人质量风险控制能力较差。 2、风险防范意识不足 工作底稿反映的业务约定书内容缺失,或未签业务约定书、三级复核流于形式缺少具体书面意见,或缺少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现在勘察记录不细或缺失,证据链来源不明晰或存在的低级计算错误等问题,说明机构负责人、执业资产评估师对评估报告的作用认识不足,对复审检验环节把关不严,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内控制度形同虚设。 3、有些评估师专业胜任能力有待提高 检查中发现,由于评估师没有对评估准则认真学习或理解不透彻,对有些评估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的认识还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仅凭个人经验从事评估业务,对新业务和新方法不钻研,只求一个“标准”的模板“套”出报告;对评估假设的重要性还没有充分的认识,在实践中套用模式比较多,笼统的不能针对项目具体情况去做假设;对现场工作应留下什么样的执业痕迹也不是很明确,一般都将现场记录和询价记录等整理后打印出来归档,没有意识到现场原始记录的证据作用;盲目轻信“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责任”承诺,对索取的会计资料不去做合理分析,不去进行有效核实、查验整理;缺乏经济理论、经济预测技术方法的相关知识,缺少将预测与被估项目的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分析、市场分析、被估企业财产及财务状况分析等客观相关联的研究、分析能力,不擅长利用数学模型进行分析。 4、重效益,轻培训,对资产评估准则学习理解贯彻落实不到位 在目前评估市场激烈竞争的环境下,个别机构为追求效益,忽略了对自身素质提高,对评估准则及相关制度学习不到位,理解存在偏差,造成执业质量问题。检查中与被检资产评估师交流发现有些对资产评估准则体系的学习和领会不够、掌握不透,或只注重形式完成学时,不注重质量,导致在执业中无法将准则充分运用,甚至只是模糊印象,无法在项目操作过程中融会贯通。 5、缺少有效的交流平台 评估机构缺少内部和外部相互交流学习机制。平时只知道低头做业务,很少与同行交流(或内部交流),遇到问题缺少学习交流沟通的渠道,致使其评估执业水平和能力在低位徘徊。 四、存在问题的处理 本着立足于帮助、教育、督促,辅之以必要惩戒为补充的基本原则,采取通报表扬、行业惩戒、教育帮助等形式进行处理: 1、对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嘉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业通报表扬。从所抽检报告看,执行评估准则的意识较强,评估报告、评估工作底稿较好体现了评估准则的要求,评估报告的复核及内部审核控制制度的执行得到重视,评估基本方法和参数的选用合理,评估工作底稿编制的规范性和完备性好,评估报告的内容、表述及信息披露充分,对评估对象与范围、评估方法、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及情况的表述全面,专业判断能力较强,较好地把握和防范了执业风险。评估报告形式上也体现了重要素、轻形式的特点。工作底稿装订较规范,顺序有致,便于翻阅查找。现对吉林长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嘉德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业通报表扬,希望全行业向其学习。 2、对执业不规范的13家资产评估机构,下达了检查意见书,要求限期10日内进行整改,提出书面整改意见上报。根据抽检报告打分及机构整改情况,对吉林嘉泰、吉林中欣、吉林首信、长春中庆昊灵等四家资产评估机构,组织评审专家进一步抽检报告复检通过;对在评估准则遵循方面存在较多问题,基本未按资产评估准则执业,评估程序不到位或不实施,评估工作底稿存在较多缺陷的吉林财智、吉林杰诚两家资产评估机构列入2014年执业质量检查名单,重点复检。 3、对检查中发现执业不规范的五家机构21名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孙学宝、李 健、都玉红、赵金瑞、彭彦霞、郭丽荣、刘 安、王新俊、祖玉秋、王晓男、石 晶、王洪恩、孙玉海、徐振华、徐振瑶、李 红、何 琪、吕金芝、张国春、袁轶、吕忠和,给予谈话提醒教育,责令写书面检查上报。 4、对检查中发现违规执业行为的吉林吉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予以警告自律惩戒、吉林省中达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予以行业内通报批评自律惩戒。 五、几点要求 1、要求受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组织全体员工针对上述问题,认真总结和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积极学习先进所经验、吸取差所教训,不是被检、被罚才引起重视,而是谨慎于每时每刻、每一次受托业务、每一份评估报告,避免简单的执业问题年年检查,次次重复出现。 被检机构应采取多元化方式,搭建评估师交流平台。利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建立互动平台,信息共享。组织所内专家开展对评估人员技术支持的活动,解决评估报告、工作底稿存在的诸多问题。 2、各评估机构负责人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质量意识与执业风险意识,树立以质量为本的办所理念,加强内部质量控制管理,严把承接业务关、执业关和复核关,把风险控制、防范在事前。 3、各评估机构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严格遵循资产评估准则,在注重工作底稿形式完备的同时,加大对实质性内容的重视,把握评估重点和风险 4、各评估机构加大内部培训力度,提高评估机构股东的风险意识。从机构内部治理抓起,建立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制度,设立质检风险控制部门或质检总稽核岗位,保障质量制度落到实处。加强评估师的所内培训,培训内容应尽量贴近实际操作,采取资产评估准则与案例对比的形式,有针对性培训,力求在培训中解决具体问题。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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