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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等业务指引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完善现有公司债券创新品种规则体系,积极发挥交易所债券市场功能和产品优势,本所修订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并将《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扶贫专项公司债券》修订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所2020年11月27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扶贫专项公司债券》同时废止。特此通知附件:1.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1号——绿色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2.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创新品种业务指引第3号——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2021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