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关于提高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质量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吉林省辖区各会计师事务所:我省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已于4月1日开始,今年继续采用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向外汇局报送年检信息方式,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下,截止4月25日,全省已有472家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了外汇局的年检审核,办理完外汇年检。但是,在今年的外汇年检过程中,也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在为企业报送外汇年检信息时,申报数据错误较多,已被外汇局多次退回。为组织做好今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我局已于3月20日举办了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年检培训班,对外汇年检信息报送方法及系统操作进行了细致的培训,并对外汇年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大部分会计师事务所都派人参加了培训。为确保2013年我省外汇年检工作质量,现就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数据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重申如下:一、外汇年检相关报表填报注意事项2013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投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口向外汇局报送四类报表,包括:基本信息表、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报表中填报的数据均为整数(四舍五入),金额单位为“元”,四类报表所有项均为必填项,请会计师事务所认真核对、填报。目前会计师事务所报送外汇年检信息出现错误较多的为“基本信息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在此提请大家注意。(一)基本信息表制表信息中填报“法定代表人”栏时,应先通过 “直投系统”企业端口核实企业最终法定代表人后再填写,如情况不符,请企业到外汇局办理外汇登记变更。制表信息中“填报会计师姓名”和“填报会计师联系电话”栏时,应填写具体审计会计师姓名与电话。(二)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填报“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额”栏时,应先通过“直投系统”企业端口核对企业实际注册资本与出资额数是否一致再填报,如不相符,请查看企业批准证书和最后一期验资报告是否有变更。填报“外方享有的公积金及留存收益额”栏时,数据应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数据乘以外方投资者持有比例数。填报“本年度已汇出外方利润数”栏时,应先通过“直投系统”企业端口核实外汇指定银行是否为企业做了利润汇出备案,如有遗漏请开户银行补报。二、外汇年检工作要求(一)非常感谢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商投资企业及外汇局年检工作的支持和帮助,希望会计师事务所重视外汇年检工作,认真履行代企业申报外汇年检信息职责,为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好外汇年检,切实提高外汇年检工作效率及质量。(二)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报表填报说明及外汇局培训要求认真审核、填报外汇年检相关申报数据,尽量减少查错,避免多次被外汇局退回情况发生。(三)为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外汇年检代申报工作的监督,切实提高外汇年检工作效率及申报质量,我局决定,从2013年5月2起,凡会计师事务所报送的外汇年检信息被外汇局退回三次以上的,外汇局不再受理该会计师事务所代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外汇年检信息业务,同时要求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外汇管理局吉林省分局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