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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扩权强县试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省局对《吉林省工商和市场监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规则》进行了第四次修改,主要是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处罚裁量幅度进行了细化。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