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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瑞士联邦委员会, 愿意缔结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 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人的范围本协定适用于缔约国一方或者同时为双方居民的人。第二条
税种范围一、本协定适用于由缔约国一方、其行政区或地方当局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不论其征收方式如何。二、对全部所得和财产或某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包括对来自转让动产或不动产的收益征收的税收以及对企业支付的工资或薪金总额征收的税收,以及对资本增值征收的税收,应视为对所得和财产征收的税收。三、本协定应特别适用的现行税种是: (一) 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