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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施行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为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报告管理,更好地维护委托人和资产评估机构的合法权益,提升资产评估行业社会公信力,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与行业信息化建设培训会议精神,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决定于2019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编码系统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采用“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中“评估报告统一编码”模块进行,行业管理平台网址:https://47.94.11.33:8039/login。二、工作要求(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黑龙江省辖区内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含外省设立的分、子公司)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准),均应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进行统一编码。(二)2019年1月1日至6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资产评估报告日为准)应于2019年7月5日前按报告文号顺序依次补录到“行业管理平台”中,所形成的资产评估报告编码回执应留做底稿。(三)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严格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加强对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管理,确保统一编码上传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与及时,避免出现错报、漏报等现象。(四)我会将对各资产评估机构开展资产评估报告统一编码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漏报、 误报、故意不报、瞒报、填报中弄虚作假等情形,按相关规定予以自律惩戒。(五)我会将结合统一编码信息,完善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等相关工作。(六)如遇相关问题请联系省评协会员部,联系人:王子扬,联系电话:0451-84280106。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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