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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9〕8号)和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的相关检查部署,协会制定了《2019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资产评估机构按照检查方案要求做好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的相关工作。 广西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财政部《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评协〔2019〕8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精神,结合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有关2019年行政监督检查的工作部署,我会制定了《2019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业行为和职业道德,提升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增强资产评估行业的社会公信力。 二、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协会成立2019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区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协会会长王保利、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局长韦志函担任,成员由梅丽珍、杨子萱、罗全林、周玲、刘绿霞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检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的各项工作。检查办公室主任由梅丽珍副秘书长担任。办公室设在广西资产评估协会。联系人:梅丽珍/周玲,联系电话:18607716026/13597390863,邮箱:244968322@qq.com 三、检查对象 检查对象的确定,结合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行政检查的要求,采取针对性自律检查和配合行政监督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主要包括: (一)2018年度在自治区财政厅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 (二)2018年度自律检查和行政检查需要回头看的资产评估机构; (三)根据《关于明确社会来信来访内部处理程序的通知》(桂评协〔2018〕112号)文件精神,2018年度被投诉举报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监督检查局随机抽选的资产评估机构。 四、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检查范围及内容主要以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及资产评估报告质量为重点。 (一)内部质量控制体系重点检查新规定、新准则的贯彻落实情况: 特别是2018年新设立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是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新的《资产评估准则》(中评协2017年9月前发布的)的规定及要求建立了质量控制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评估报告质量情况检查重点:是否根据业务具体情况履行了适当的资产评估程序;是否全面履行资产评估业务所需的系统性工作步骤;工作底稿是否反映资产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资产评估结论;资产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否清晰、准确,有无误导性表述;是否存在故意或过失出具虚假、不实资产评估报告等。 1、评估报告质量情况检查的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鉴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从2018年6月1日开始实施,为保证检查与惩戒工作有效衔接,重点检查2018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质量情况检查的方式:检查评估报告以抽选资产评估报告的方式,分别对企业价值、单项资产、资产组合、森林资源、无形资产、咨询报告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存在重大问题,可以对与被查资产评估报告相关的以前年度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进行查阅、检查。 五、检查人员 检查人员由资产评估协会工作人员和选聘的具有良好职业操守,丰富执业经验和较高执业水平的资产评估师担任。 六、检查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前准备阶段(6月20日-7月10日) 1、制定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中评协检查文件精神,结合广西资产评估行业的实际情况,组织讨论并制定《2019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上报自治区财政厅,并印发各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检查前的准备工作。 2、组织推荐和确定检查组成员。根据检查需要,发文组织各资产评估机构推荐检查人员,并根据推荐的检查人员情况进行择优选聘部分职业道德好、理论知识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的资产评估师骨干与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等作为2019年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并对检查人员进行分组安排。 (二)机构自查阶段(7月10日-7月25日) 1、各资产评估机构应按照《2018年广西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开展自查工作,归整业务档案、财务档案等文件资料,发现和改进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将自查情况报告(含自查报告、机构备案条件持续情况自查底稿、内部管理制度情况和基本情况表)于2019年7月25日之前上交协会检查办公室(含纸质盖章及电子档)。 2、确定被检查机构名单和检查时间安排。按中评协今年检查对象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确定被检查机构的名单和实地检查时间,并下发检查通知给被检查评估机构。 3、制定检查具体操作规范,完善检查工作底稿。 4、开展检查专题培训。对参加检查的工作人员及被抽查的机构进行实地进点前的业务培训(初定7月下旬)。 (三)实地抽查阶段(8月5日-8月20日) 1、各检查小组根据检查办公室下发的检查计划和要求,对相关评估机构开展实地检查工作,形成检查意见和建议。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可以运用查阅、核对、询问、计算和分析等方法,对被检查机构的管理文件、业务档案等资料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复印有关资料。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组与被检查机构交换检查意见,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2、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巡查组对现场检查工作和重点检查机构进行巡视。 3、现场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小组完成检查情况汇总,撰写检查工作报告,提出处理建议,编写检查案例。 4、8月19~20日集中各检查小组,召开检查会审会议。各检查小组汇报检查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发现并推荐执业质量较好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以及检查表现突出的检查人员,推荐优秀检查人员,完成实地检查工作。 (四)检查处理阶段(8月21日-9月10日)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执业行为的问题,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员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18〕23号)予以处理。 (五)检查总结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协会检查办公室完成检查工作总结,并将检查工作总结报送中评协和自治区财政厅。对检查发现的内部管理规范和执业质量好的资产评估机构、优秀评估报告和资产评估师以及检查成绩突出的优秀检查人员予以表彰,并向中评协推荐优秀检查人员名单。 七、检查工作要求 (一)被检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当按照检查通知书中的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以下工作: 1、为检查组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条件; 2、安排首席评估师负责协调检查各项工作; 3、及时安排签字资产评估师和有关人员配合检查组工作; 4、及时给检查组提供自查自纠报告及检查工作所需要的资料; 5、检查组认为其他需要配合的事项。 (二)被抽调检查人员所在的资产评估机构,要积极支持协会的检查工作,妥善安排,在检查期间不再安排被抽调的人员的工作,以保证检查人员按时到位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检查人员要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的要求,严肃纪律,服从安排,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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