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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期限的通告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尊敬的缴费人:经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研究决定,2018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期限延长至2018年12月25日。特此通告。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2018年11月29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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