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导航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税票电子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国税发〔2000〕117号注释:条款失效(国税发〔2006〕62号文件公布)。第五条失效,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税用电子信息传输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4〕1343号。自1996年国家税务总局恢复使用“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专用税票”),实行审批出口退税与税务机关开具专用税票的电子信息核对的办法以来,除少数地方较好地执行了这一规定外,多数地区录入、上传、核对的信息只有30%左右,执行的效果很不理想。为了彻底解决当前专用税票信息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关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