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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免征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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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文 号:颁发日期:2018-07-06
地 区:行 业:
财税〔2004〕7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在2004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1日期间,继续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