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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51 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应用指南(2017新)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一、错报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三条)  1.错报可能由下列事项导致:  (1)收集或处理用以编制财务报表的数据时出现错误;  (2)遗漏某项金额或披露;  (3)由于疏忽或明显误解有关事实导致作出不正确的会计估计;  (4)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计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对会计政策作出不恰当的选择和运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应用指南》列举了由于舞弊导致的错报的例子。  二、累积识别出的错报(参见本准则第六条)  2.注册会计师可能将低于某一金额的错报界定为明显微小的错报,对这类错报不需要累积,因为注册会计师认为这些错报的汇总数明显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明显微小”不等同于“不重大”。明显微小错报的金额的数量级,与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确定的重要性的数量级相比,是完全不同的(明显微小错报的数量级更小)。这些明显微小的错报,无论单独或者汇总起来,无论从规模、性质或其发生的环境来看都是明显微不足道的。如果不确定一个或多个错报是否明显微小,就不能认为这些错报是明显微小的。  3.为了帮助注册会计师评价审计过程中累积的错报的影响以及与管理层和治理层沟通错报事项,将错报区分为事实错报、判断错报和推断错报可能是有用的。事实错报是毋庸置疑的错报;判断错报是由于注册会计师认为管理层对会计估计作出不合理的判断或不恰当地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而导致的差异;推断错报是注册会计师对总体存在的错报作出的最佳估计数,涉及根据在审计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来推断总体的错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规定了如何确定推断错报和评价样本结果。  三、对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的考虑(参见本准则第七条和第八条)  4.错报可能不会孤立发生,一项错报的发生还可能表明存在其他错报。例如,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由于内部控制失效而导致的错报,或被审计单位广泛运用不恰当的假设或评估方法而导致的错报,均可能表明还存在其他错报。  5.抽样风险和非抽样风险可能导致某些错报未被发现。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接近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性》的规定确定的重要性,则表明存在比可接受的低风险水平更大的风险,即可能未被发现的错报连同审计过程中累积错报的汇总数,可能超过重要性。  6.注册会计师可能要求管理层检查某类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以使管理层了解注册会计师识别出的错报的发生原因,并要求管理层采取措施以确定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实际发生错报的金额,以及对财务报表作出适当的调整。例如,在从审计样本中识别出的错报推断总体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可能提出这些要求。  以上为本篇应用指南部分内容,了解具体内容,请点击下载: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51号——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应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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