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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股票期权交易熔断标准和单笔申报最大数量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各市场参与人:为进一步满足投资者风险管理需要、更好发挥期权市场经济功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调整股票期权交易熔断标准为合约盘中交易价格较最近参考价格上涨、下跌达到或者超过50%,且价格涨跌绝对值达到或者超过该合约最小报价单位10倍;调整股票期权交易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0张。本通知自2019年12月23日起实施。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九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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