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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创板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实施范围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上证函〔2020〕2148号各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为有效发挥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以下简称资金前端控制)功能,防范交易异常风险和结算风险,维护市场交易结算秩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交易资金前端风险控制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就科创板存托凭证涉及资金前端控制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科创板存托凭证竞价交易纳入资金前端控制实施范围。二、科创板存托凭证竞价交易的相关申报金额计算、控制方法等按照《实施细则》执行。请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做好相关业务和技术准备工作。特此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二○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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