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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京会协〔2020〕156号 各位考生: 根据《关于取消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告》(京会协考〔2020〕21号),现将考生退费事项通知如下: 一、退费金额 对2020年报名已缴费的考生全额退费。 二、退费时间 退费时间:2020年9月16日-10月20日。 三、退费方式 1.凡通过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网银缴费(不包括微信和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21-27日登录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http://www.bicpa.org.cn)“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每天8:00-20:00,以下简称信息采集系统),或直接登录http://tf.bicpa.org.cn填报退费相关信息。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2.使用其他银行卡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的考生,无需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填报退费相关信息,款项将分批次原路直接退回至原支付账户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已向考生开具的2020年北京市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作废处理。 2.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银行卡或电子支付交易信息,逾期未收到退费的考生,请拨打易智付咨询电话:010-82652626-6513/6644/6829/6576(工作日9:00-18:00)。 感谢各位考生理解和支持。 附件: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 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9月16日 附件: 2020年北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退费信息采集系统操作指南 1.退费须知。打开退费信息采集系统,系统显示“退费信息采集须知”。只有报名时使用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缴费(不包括微信和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的考生适用,点击下一步继续填报。 使用其他银行卡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方式缴费的考生,无需登录信息采集系统填报退费相关信息,款项将分批次原路直接退回至原支付账户中。 2.填报登录。填写报名时的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特别注意填写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三项信息要与 报名时的信息一致,否则无法进行信息采集)。 当点下一步后提示如下信息时,即说明您填写的信息有误,或者您报名时使用的支付方式不是中国银行或建设银行,不需要采集退费信息。 3.信息填写。填写的银行卡相关信息要与考生信息一致,即只有填写报名考生名下的银行卡,才可以退费,否则不能退费。 新手机号只有在报名时的手机号有变更时才需要填写。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系统会显示“退费采集确认”信息,需要认真核实无误后再点“确认提交”。 (1)信息无误。如核实后信息无问题,点“确认提交”系统会显示“退费信息已采集”,说明信息采集成功。 (2)核实信息有误。核对信息时如果发现信息填写有误,则点“修改信息”即可继续修改相关信息,然后保存、确认即可完成信息采集。 4.采集信息再次修改。9月27日20:00前,考生都可以进行信息修改。具体操作:访问本采集系统,按照前面三步依次操作,在第3步直接修改相应的信息即保存、确认即可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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