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速递 常见问题 移动下载 联系我们 法规库

目录导航

国务院关于《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暂行条例》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
文      号:财建〔2021〕148号
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
行   业:全行业
时效性:有效

国函〔1988〕74号 第一条 为促进科学技术和生产直接结合,科学技术和其他生产要素优化组合,推动技术、经济的发展,扶植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创建,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以中关村地区为中心,在北京市海淀区划出100平方公里左右的区域,建立外向型、开放型的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 试验区的具体范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划。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研究、开发、生产、经营一种或多种新技术及其产品的技术密集、智力密集的经济实体。 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

沪公网安备 31011002003977号
Copyright © https://www.hqjy.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恒企网校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