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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的通知
财建〔2021〕148号 目前固定
类 别:小企业会计文 号:财建〔2021〕148号颁发日期:2021-06-17
地 区:全国行 业:全行业时效性: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
为适应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林业生产特点,财政部、国家林业局制定了《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2017年6月26日
附件:
国有林